关于给予关志强、郝嘉玮两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来源:学生处 编辑: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4-05-07 浏览次数:4431
关志强 男 会计系2013级工商管理类专业4134170109班学生。
郝嘉玮 男 会计系2013级工商管理类专业4134170112班学生。
2014年4月11日上午,新乐市菜市场一位老人推着自行车行走过程中突然倒地,我院会计系2013级关志强、郝嘉玮两位同学看到后没有犹豫,立即上前将老人扶起,搀到路边,见老人精神不好,俩人买来水并及时与其家人的联系,一直守候到其家人到来才离开。
关志强、郝嘉玮这两位同学乐于帮助别人的善举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经研究决定:给予关志强、郝嘉玮同学通报表扬。让大家全体同学以实际行动向关志强、郝嘉玮同学学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传播青春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生处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