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冀教高函〔2017〕65号)通知要求,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项目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大数据分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教学过程;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强化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各项目负责人要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专业综合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数额
本次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3项。
为调动广大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性,申报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三、经费支撑
省属本科院校立项项目经费在省拨质量工程经费中列支。部委和市属院校项目经费由所属主管部门支撑。其它院校项目经费自行解决。
为落实省教育厅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新道科技将对部分优秀项目进行资助。省教育厅择优遴选5-10项推荐教育部产学合作研究与实践项目。
四、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3)报科研处,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科研处李亚伟老师。
联系人:李亚伟 葛伟伟;电话:0311-80659273.
附件:
科研处
2017年11月3日